各院系:
“十一”假期将至,现将假期期间若干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十一”放假时间:9月30日——10月7日。“十一”假期结束后学生须在10月7日晚8点前全部返校,各院系要在晚8点进行点名,并将异常情况报学生工作处。
二、请各院系将2014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总结(础4纸打印并加盖院系公章)于9月25日前交到学生处李殿峰处。
叁、各院系要统计好“十一”期间学生去向,指定好留校学生负责人,并将留校学生名单和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9月25日前报学生处于金龙处。请大家按照模版格式以院系为单位将不同年级数据汇总后统一通过翱础发送。学生去向名单各院系自行留存。
四、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各院系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使学生特别是新生在假期期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游泳溺水、防交通事故的教育工作,严禁乘坐“黑车”;教育学生假期不参与各种迷信活动,防止误入传销骗局,警惕虚假就业信息,安全、文明、健康地度过“十一”假期。
五、做好“十一”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相关院系要落实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及辅导员在假期期间要保证二十四小时联系方式畅通,并将学校值班电话(15804251434)公布给学生,以保证出现问题能及时和学校取得联系。
学生工作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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