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期间住院需办理保险理赔的同学,在确保已在医保中心及保险公司进行电话申报后,备齐所有材料后于3月6日前送至学生处,如有问题请及时电话联系,以免影响赔付工作。
具体信息参见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商保)理赔须知》
一、 定点医院:各县级以上医院
二、 报请、咨询电话:0411-62988845;0411-62988846
叁、 理赔手续:
(一)、意外伤害门诊:
1、门诊病历手册(仅限意外伤害)
2、原始门诊收据(应有治疗或药品费用的打印明细)
3、诊断书(须加盖医院印章)
4、个人存折复印件(大连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
5、身份证复印件(二代,正反面复印且本人签名)
6、人身保险给付申请书(学生处领取)
(二)、意外、疾病住院:
1、住院诊断书
2、住院原始收据(加盖税务印章)
3、费用明细
4、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印章)
5、住院病志复印件
6、个人存折复印件(大连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
7、身份证复印件(二代,正反面复印且本人签名)
8、身保险给付申请书(学生处领取)
《大学生社会保险假期住院理赔须知》
一、异地住院
(一)急诊申报88896500--4
1、适用条件:假期回老家发病住院(仅限于当地医保公立医院)
2、办理申报: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申报身份证号或个人医保号、住院号、医院名称、诊断及入院时间。
3、办理报销:
? 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院病志(包括9i果冻制作厂、出入院记录、检查单、医嘱单)、住院收据及明细、医保卡(休学期间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加盖印章)
? 时间:当年费用当年结算
4、下列情况不予受理急诊申报:
(前四种情形需要提前办理转诊手续,详见异地转诊)
? 上学期间异地治疗;
? 因同一种疾病在本市就诊或存在住院记录;
? 肿瘤手术或放化疗;
? 慢性病无急诊病情;
? 医保卡欠费封锁或毕业注销(因学校原因缴费延迟的除外)。
5、异地急诊住院应于病情稳定后转入大连做后续治疗,重症患者住院超过30天或转院治疗的需进行再次申报,同时审核其阶段小结,出院后审核住院病历,病历记录和医嘱与申报情况不符的不予支付。
(二)异地转诊
1、适用条件:上学期间发病后在大连市内就诊,叁甲级医院不能医治需要转往异地叁甲级公立医院。
2、办理转诊:持大连市叁甲级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医保科盖章)和医保卡,到大连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
3、住院时间:异地住院不应超过30天,如病情发生特殊变化或需转院者请致电0411-88896500-4办理申报。
4、办理报销:同急诊申报。
(叁)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1、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自行前往住院;
2、病例记录与申报不符或医嘱与收费明细不符;
3、门急诊和出院带药的费用;
4、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和项目;
5、学生毕业后或未连续缴费等待期住院。
英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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