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学院全体同学: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面对未来世界军事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国家征集大学生入伍,实现教育与强军的有机融合,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输送高级人才,是高校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为响应我校摆2012闭71号文件《关于2012年在校生冬季征兵工作安排意见》,顺利完成英语学院征兵宣传任务,向部队输送优秀人才,现就我院征兵工作计划如下: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男生(重点征集2012年入校的新生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本人自愿且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
女兵由军分区直招,本人自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18时,网址丑迟迟辫://锄产产尘.肠丑蝉颈.肠辞尘.肠苍/
2012年12月止在校男大学生年满18至22周岁,在校女大学生年满18至20周岁,应届毕业女生不超过22周岁。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人员):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10月22日至10月26日为我校征兵工作宣传周,请关注相关宣传信息。
10月24日校征兵领导小组与旅顺口区武装部在风雨操场门前,现场解答征兵的相关优抚政策。
10月28日上午以年级为单位报名,将结果报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详情请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摆2011闭510号)】。
其他有关优待安置,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退役后复学,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各高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
更多优惠政策:详见丑迟迟辫://锄产产尘.肠丑蝉颈.肠辞尘.肠苍/丑别濒辫/50.箩蝉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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